一是加大新建工程施工环节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起草发布《北京市绿色施工标准》。二是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在全市大型公共建筑推进建筑能耗统计、能耗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三是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数据库,研究制定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加快组织实施。四是深入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建筑试点工作,计划建设600户以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围护结构达到节能65%居住建筑标准节能传热系数要求、且达到本市抗震要求的农村示范住宅。五是大力推动我市5个可再生能源和热泵应用国家级示范项目的实施和应用工作。六是大力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实现淘汰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