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07年6月5日向社会发布。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以及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对工作。
为加强对施工事故的预警和预防,该预案依次规定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内容包括突发施工事故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或取消,橙色、红色在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北京市应急办公室提出建议后,由北京市应急办公室发布或取消。为了有效处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该预案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并相应规定了各个级别事故的响应程序。
在编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认真借鉴了我市近年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广泛听取了基层部门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强调了信息报送的时限和程序;明确了有关工作单位的职责和责任人,健全了全方位的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等原则。
为做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一方面将通过千龙网、首都之窗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将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的防范意识,发动各类建筑工程人员积极参与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