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成:你因不服丰台区建设委员会作出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延期至 2008年4月23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限你在60日内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领取《行政复议延期审查通知书》【京建复字[2008]第8号】,逾期不来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