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平安奥运的各项要求,为加强在京建筑业企业组织化管理水平,提高在京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提升在京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市建委相关管理要求,依据《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4】595号文件,建管中心将于2008年3月3日至4 月15日进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手册)换发工作。
凡在2008年3月1日以前完成进京备案的建筑业企业均需更换档案管理手册。
2008年5月1日起,原档案管理手册自动作废。
附:换发工作具体程序、要求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换证工作具体程序、要求
一、外地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直属)换证程序:
(一)登陆网址“www.bjjs.gov.cn办事大厅”办理“企业激活”。
(二)扫描上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到企业“证照资料”和其它相关附件。
(三)携带原企业“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在京启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委托代理人人名章和公司授权文件,网上自动生成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登记表”一份。
(四)劳务分包企业补充和更新施工队长的备案信息。
二、各省驻京建管处所属企业办理换证程序:
在完成以上㈠~㈣项工作后,由所属省驻京建管处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建管中心。
三、其它无省办企业在完成以上㈠~㈣项工作后,在建管中心窗口办理换证工作。
市建委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63985827或63951166-6404
建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8353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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