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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报送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2008-01-31

  京建管〔2008〕60号

   

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办市函〔2007〕831号《关于报送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统计工作范围

  1、在本市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监理企业;

  2、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北京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资委管理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监理统计填报具体要求

  按照建设部文件精神,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企业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好各种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在填报时必须有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和数据时限:各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08年2月29日前完成纸介及网上资料的申报工作。填报数据时限为截至2007年12月底的企业各项统计数据。

  2、报送方式:企业登陆建设部网址:http://www.cin.gov.cn;点击“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通过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同上一年度)登陆,填报2007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

  3、工程监理企业登陆建设部网站填报好统计报表后,必须用A4纸打印出调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将纸介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统一报送至市建委西区办公楼建管处103室,分别由有关处室进行审核。如数据审核中发现有错误,企业必须在网上修改后打印重新申报。

  三、监理统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本次监理统计工作由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工程质量管理处三处室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统一上报”的工作方式,对企业填报的各种调查表式进行分类审核,由建筑业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建设部。

  各报表审核部门及审核员如下表:   

  

  序号

  表号

  报表名称

  审核部门

  审核员

  联系电话

  企业应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1

  建监1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

  市建委

  建筑业管理处

  颉建玮

  63986240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

  2

  建监2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

  市建委

  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刘颖

  85984507

  1、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身份证

  3

  建监3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

  市建委

  工程质量管理处

  于扬

  63982582

  /

  4

  建监4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

  市建委

  建筑业管理处

  颉建玮

  63986240

  1、2007年底资产负债表;

  2、2007年底损益表

  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的各种报表,由具体审核单位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按工程监理甲、乙、丙三类资质企业分类汇总,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送建筑业管理处存档。

  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企业的报表数据汇总并上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四、监理统计工作其他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对于未按时完成统计工作、填报虚假数据或资质条件未达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相关要求的工程监理企业,将作为2008年资质标准过渡达标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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