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工作,市建委定于2008年1月9日14时,在建设大厦多功能厅召开“学习贯彻《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动员大会”,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到会并讲话。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主管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的主任(局长)、科长和工作人员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参会。
会议要求:
一、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主管经纪机构的科室,按照经纪机构注册地和分配名额(见分配表)通知辖区内的经纪机构。
二、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参会。
三、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于2008年1月8日12时前报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五、因参会人员多,停车位少,城区的参会人员尽可能打车。
地址:宣武区广莲路5号(北京西客站南广场东侧500米)
联系人:张建兴 传真:63953163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