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由行业协会秘书处起草的《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经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后,已于2004年9月22日的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决定于2004年11月1日起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正式实施。
望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及《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后,要认真学习,提高在职人员的行业自律意识,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本规则。
附: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第一届名誉会长、顾问名单》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第一届名誉会长、顾问名单》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