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协会及行业管理片组,各施工企业: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4年9月2日前携带《资质证书》到建委加盖年检结论章(名单后附)。
各区、县建委,供电局,水利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协会及行业管理片组所属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供电局,水利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协会及行业管理片组收齐资质证书后统一报送市建委盖章。
资质主项为:公路类,消防类,信息产业化类建筑施工企业均由企业自带《资质证书》到市建委盖章。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4年9月2日前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到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盖章。各单位如未能按时加盖年检结论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负责。
联系人: 陈瑞虹
联系电话: 63986240
地址: 宣武区广莲路5号市建委107房间
附:
1、 2003年度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合格企业名单(第二批)。
2、 变更企业名单。
二OO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