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农业
1.开展林业富民工程,推进农民致富增收。健全果品生产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建成6667公顷(10万亩)有机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北京名优果品配送中心”和“北京名优果品交易中心”。开展“春华秋实-百万观光果园采摘系列活动”和“为奥运献鲜花,为北京添光彩”系列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厉行农业节水。建设2万公顷(30万亩)节水灌溉农田,重点在设施农业使用滴灌技术。利用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新建13333公顷(20万亩)再生水灌区。农业地下水开采年减少1亿立方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6年12月底
3.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修订30项农业地方标准。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果、蔬农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量、有害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布局调整。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档案农业”建设。强化市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动物隔离检疫场以及区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协办单位:市编办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全市20家蔬菜加工配送企业推广应用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加快农药连锁配送体系建设,新增农药连锁配送点15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8大类16项技术措施,建设20个综合示范区,治理50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加大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二、二三产业
7.加大财政对二、三产业支持力度。制定鼓励郊区发展二、三产业的政策,鼓励各郊区县发展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做大郊区经济规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10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和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完成30个农产品加工新建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9.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和矿山资源补偿费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市财政安排的6亿元土地开发整理专项经费;支持农村发展地热产业、温泉旅游服务业;发展都市型农业、观光农业和山区旅游业;协助并指导有关区县做好申报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0.加快重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推进郊区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和引导社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直接从产地采购,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继续对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项目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1.积极发展农资和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本市农产品出口。在社区新发展便民配送菜店100家,并对农产品配送企业安排资金予以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各类协会、商会。支持现代农副产品基地建设。以蔬菜、水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2.引导农民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和繁荣农村市场。培育农产品著名商标。帮助农村经济组织规范原产地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加大对有形市场内假冒原产地证明商标包装物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危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3.围绕调整工业布局,推动发展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完成工业从城区向郊区的转移,增加远郊区县工业增加值比重。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4.以项目为手段寻求结合点,建立以工促农机制。支持一批工业带动农业项目,加大力度推动都市产业相关项目的实施;通过生态工业园的建设,示范和带动农村相关产业项目;通过多种扶持手段,在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创新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5.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改善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继续发展10个市级民俗旅游村,500个市级民俗旅游户,使市级民俗旅游村和民俗旅游户分别达到120个村、7619户;推出10个市级乡村民俗旅游示范村,在每个示范村建设一个旅游服务中心,并规范标识标牌,引导不同类型的农业旅游和乡村民俗旅游特色化发展;2年内使市级民俗旅游户全部接受专业培训,2006年对4000个乡村民俗旅游户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制作北京乡村旅游宣传册和光盘,加大对乡村民俗旅游资源的宣传。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于长江、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6.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农民自主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商贸服务业,发展乡村旅游业,鼓励和扶持1万户农民自主创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7.结合实际落实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涉农税收服务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8.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民消费安全和便利提供保障。新发展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个以上,使全市远郊区县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累计达到1800个以上;支持龙头零售企业加快在农村的开店速度,提高加盟店的经营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三、科教兴农
19.全面开展科教支农工作。选派100名教授、技术专家、青年教师、博士生到村里挂职或支教;增补部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农业推广教授的选聘工作,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站的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0.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新技术研发工作,推进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转化,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强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科技成果资源化和新型产业平台建设。提高工业园区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开展特色创新型乡镇的试点建设,开发与休闲农业相关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1.探索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组织实施10项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新模式。在观光休闲农业、加工配送农业、优势农业、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五个方面开展15项技术试验示范,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2.继续深化“彩虹工程”,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开展5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乡镇企业对接活动,建立30个科研生产联合体并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四、培训及就业
23.全面提高郊区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开展农村成人中等学历教育,使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郊区农村劳动者占郊区农村劳动者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4.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市支农资金、市就业再就业资金分别为参加转移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各类民办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立完善乡镇、村级就业服务站,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制度,全年帮助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研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5.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向建筑行业转移工作。制定建筑业劳动就业的岗位标准,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考核大纲,做好人员培训与行业企业需求对接平台建设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6.加强交通行业技能培训。结合迎奥运素质工程建设,加强公交、出租行业中来自农村职工的培训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建设北京市交通学校二期工程,扩大招生规模,调整学科设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7.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新型住宅。做好审批和监管服务,逐步建立与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试点示范住宅。编制新农村建设“四节”技术应用指导手册,免费发放至全市所有自然村;完成对80个试点村的村党支部书记、乡镇主管领导、区县建委及区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建房材料连锁供应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建材质量,降低建材成本;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的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8.实施“百、千、万”林业科技培训工程。组织100名国家级、市级知名果树、花卉专家开展科技指导与培训工作;组织1000余名区县级以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林农、果农、花农生产;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培训生态公益林管护员4万多人,培训林农、果农、花农、蜂农10万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9.围绕企业需求,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强对工业企业中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为农村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转移创造便利条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五、合作组织
30.大力发展农村社团组织。制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民间组织能力建设;逐步推行秘书长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加强各协会之间,协会与科研院所、经营服务机构、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1.鼓励发展各类为“三农”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支持投资者设立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发展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专业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六、基础设施
32.推进实施“村村通公交”。编制郊区公共客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新建和改建乡镇客运站19个。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郊区各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3.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完成5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盲点覆盖工作,基本实现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解决10个浅山区村电视信号弱问题;2005年前建设的665个“村村通”系统电视节目增加到8套以上;完成20个行政村“村村通”系统升级改造;做好已建“村村通”系统维修维护。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赵东鸣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4.支持小城镇污水处理和供水设施建设,建设6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和20个小城镇集中供水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