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市型现代农业
1.深入实施“221行动计划”。抓紧编制农业布局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预警监测系统。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按照规模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化经营的思路,通过选择适宜建设模式和投资模式,建设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以永久型温室和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1000公顷(1.5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通过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沿京承高速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展示功能于一体,农业的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谐统一的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4.继续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设施农业节水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县建设。继续支持门头沟区、房山区煤矿关闭及产业转型,扶持一批替代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抓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市水务局焦志忠、市农业局雷德才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5.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调整农业灌溉水源结构,建设再生水灌区,发展设施农业微灌面积6667公顷(10万亩),发展再生水灌溉面积6667公顷(10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6.促进产业转型,实施北京市肉禽生态家庭牧场项目,在门头沟区、房山区等区县新建肉禽生态养殖标准禽舍1000个。探索新型种养模式,开展果草畜肉羊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在昌平区、平谷区建成20个示范基地,年生产优质改良肉羊1万只。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7.发展绿色产业,兴绿富民。大力推广果树有机化栽培技术,做好认证工作,推广农艺节水技术达到3333公顷(5万亩),继续建设10个特色果品专业村和20个示范观光果园,在大兴区、平谷区建2条水果分选线,举办“春华秋实——北京百万市民观光果园采摘游”活动。重点建设3个花卉示范基地共28公顷(420亩)。举办“为奥运献鲜花,为北京添光彩”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形成林下种植、林下饲养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林菌、林药、林禽、林草、林粮示范点20处。加强林木种子基地、特色种苗基地建设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森林文化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8.落实北京市食用农产品(水产、畜禽)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增加20个超市查询终端,完成10个水产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完成2个畜禽企业追溯试点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履历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9.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订、修订30项农业地方标准。免费公开我市农业地方标准目录及标准文本。完成我市第5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的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0.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等4类为重点,对本市46个农资类生产企业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1.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支持、鼓励、指导涉农企业争创北京市著名商标。开展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支持乡镇政府成立合同指导站、合同管理服务中心,解决合同纠纷。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2.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3.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商品林的经营权,落实处置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4.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完善农业投入支持体系。用于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5.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各级财政对农户参保给予保费补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保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6.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形成“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要继续高于上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部分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立农村产业促进资金。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7.抓紧建立支农资金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市和区县政府及各部门新农村建设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审批新机制,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农委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二、农村二三产业
18.加快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发展中心向郊区转移聚集。支持生态涵养区发展一批以农产品、畜产品深加工为特色的工业项目。与区县和相关部门合作,对郊区县关闭“五小”企业实施产业置换。选择和支持一批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工业开发项目和新型能源技术产业化项目,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19.继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资产,发展适应首都经济要求的都市型工业。鼓励具有北京特色的手工业发展。引导农村新建工业企业和盘活存量工业项目向小城镇集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0.抓好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带动经济薄弱村发展。指导市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做好基础性工作,走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选择5个完成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地共带动5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共同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1.进一步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乡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加快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发展。鼓励2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收购本市农产品,延伸第一产业链条。推进“银企合作”,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原料资金困难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3.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商贸服务型第三产业,扶持50个农民自主创业投资项目,扶持500户农民投资加盟的农村商贸连锁店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4.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示范点的建设,继续发展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和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户,继续加强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户的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杜江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5.努力构建京郊农村双向流通网络。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体系,增设一批连锁超市、便民店。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继续升级改造新发地、石门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品出口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引资促进体系,力争使地方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构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门店200家。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6.继续实行农村商业银行全行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国有农口企业、林业企业等涉农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在基层税务机关开辟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绿色通道,完善对个体农产品经营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农贸市场内经营自产农产品的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做好涉农税收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7.贯彻落实各项已有的涉农税收政策。落实好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国有农口企业、“农家乐”旅游观光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营业税、地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政策。积极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农民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等各项手续。做好“农家乐”旅游观光业等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发票供应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8.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可以由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申办许可手续,许可机关在1个批件中予以办理。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29.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经营地点在远郊区县农村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注册费(包括执照工本费)。研究、探讨农民转入企业就业的联动机制,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三、科教兴农
30.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和培养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强化“农村科技服务港”作用。通过引进技术、人才和培训,深入实施创新型乡镇建设工作。组织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开展以农村污水治理为主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市农委李进山、市农业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1.启动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村校建设项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抓好农村远程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科教兴村,送教下乡”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2.加大对市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逐步减免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逐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对京郊农村招生比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3.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郊区信息化“燎原行动计划”,50%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光纤网络。整合应用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市级试点村“数字家园”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四、培训及就业
34.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京办发〔2006〕10号),营造农村育才聚才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人才培养、服务和管理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5.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出台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区县建委按照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三单式”的工作要求,对本地区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36.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帮助6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建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