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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

一、发展农村经济,强化产业支撑

  1、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菜篮子”生产、加工基地规划布局,提升一批规模集约,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肉、蛋、菜、奶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水平;实现100%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自给率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改造高标准菜田约6666.7公顷(10万亩),改造存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30个、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40个、存栏10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5个。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重点培育60个“特色明显、产业突出、带动力强、效益优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专业村,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推进20个农业主题公园建设;扶持建设5条乡村旅游产业带,鼓励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旅游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4、推进农产品名优品牌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品牌奖励工作,鼓励开展农产品形象设计和市场开拓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乡镇企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5、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建设。以建设京承农业走廊为重点,推进相关区县符合标准要求的农业走廊建设,提升农业走廊的规划设计包装水平,加大产业节点和景观节点建设力度,展示农业的生态、经济、景观和美学价值。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6、实施农业高产创建及标准化农田建设工程。在全市3000公顷(4.5万亩)标准化农田开展农业高产创建活动。其中:在山区县建设1个万亩春玉米高产区,力争亩产800公斤;在房山区建设1个万亩小麦-玉米高产区,力争亩产达到900公斤;在顺义、通州、大兴、昌平、怀柔、平谷建设15个千亩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力争亩产达到900公斤。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7、按照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发展设施农业约666.7公顷(1万亩)。加强产销服务和科技培训服务,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设施农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大力促进生猪、奶业发展。实施能繁母猪、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加大畜禽良种推广力度,实施奶牛冻精、生猪精液补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稳定生猪生产;建设2个生猪调出大县,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严格责任,严加防范,完善预案,确保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大力推广有机栽培技术,全面提升果品质量,发展果树有机栽培约1666.7公顷(2.5万亩),新建果树主题公园10个;组织好“百万市民观光采摘游”系列活动,为市民提供观光休闲场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继续发展林下经济,在丰台、海淀、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11个区县建立林菌、林药、林禽、林草等示范点2000公顷(3万亩),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建设一个中心和两大特色花卉产业发展带。建设一个10万平方米的现代花卉交易物流中心。建立特色花卉种球及切花生产示范基地约53.3公顷(800亩),新建日光温室800栋;建立特色高档盆花和种苗生产基地,新建现代化温室3万平方米;累计带动农户800户,培训1200人次;基地建成后形成一定的规模产出,改善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花卉协会、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3、加快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发展中心向郊区转移集聚。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以农产品、畜产品深加工以及安置劳动力为目的的现代都市工业项目。与区县和相关部门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郊区县关闭“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实施产业置换,发展替代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4、继续抓好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基地产业带动能力。指导市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做好基础性工作,走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选择10个完成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的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地内带动农民就业的企业给予扶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5、鼓励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重点扶持20个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新建重组和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等途径,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能降耗,提高工业用地产出率和经营效益,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6、扶持2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加本市农民工就业岗位和本市农产品采购量,促进第一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7、继续推进“一乡一集市”工程。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完成30个集贸市场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8、提升郊区农资连锁企业经营质量,提高农资配送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重点农资连锁企业的统一配送率达到7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9、积极拓展农产品增值和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农产品进入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带动农民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增收。扶持50个农村与城市紧密联系的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以及产品形象、包装设计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乡镇企业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0、完成13个乡村旅游示范带(区)规划,并选择部分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乡村旅游示范带(区)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立项。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张慧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1、将乡村旅游8个新型业态评定标准立项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开展乡村旅游新型业态的评定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张慧光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2、继续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制定《2008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种植、养殖和民俗旅游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申建军、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3、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加大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力度,指导农民使用规范的合同签约,减少交易纠纷。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4、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和典型示范工作力度,重点支持发展100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5、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6、继续实施山区“十百千”农民致富工程。扶持山区100个经济薄弱村,通过制定村级产业规划,发展致富产业;培育1000户致富示范户,辐射和带动周边村、农户,促进山区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山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7、开展新一轮山区泥石流易发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户搬迁工程,计划完成1500户4000余人的搬迁任务。通过实施搬迁工程,消除地质灾害区域农户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山区人口居住布局,培育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各山区县政府、市山区搬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8、大力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研究相关政策,推动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29、编制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务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市水务局程静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0、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实现受理、核准、发照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1、实施7项科技入户工程。主推技术和品种100项,培养科技示范户3000名,辐射带动3万户农民,技术和品种入户率达到90%以上,解决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2、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三项工程,促进生物质能源、清洁能源、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及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在农村的应用。根据农民生产需求,应用推广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大型养鸡场建设沼气发电示范工程,实现装机功率2兆瓦,每立方米沼气发电1.8千瓦时,平均日发电不小于2.7万千瓦时;研发新型的沼气原位生化脱硫新技术,应用于日产沼气100立方米以上的示范工程和30户户用沼气示范户;实现150户农村家庭的建筑保温改造;完成千亩以上能源草规模化种植技术试验与示范。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3、加强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利用标准在线服务平台,向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全方位标准信息服务,启动第六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对本市化肥、农膜、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农机配件、植物保护器械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4、引导、帮扶农民及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利用品牌战略开展市场竞争;提高农民及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努力争创北京市著名商标,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5、继续贯彻落实对本市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对在农贸市场经营自产农产品的工商户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税局张志勇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36、支持国有涉农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其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化中的龙头作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王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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