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建委行政基础数据指标体系网上开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京建经〔2006〕387号)要求,委内各行政和事业单位于2006年7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行政基础数据、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在收报后,我处会同建设市场处和城研中心两个牵头单位对各单位的报送资料逐一进行评定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报送单位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共有27个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报送了数据,能够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10日前报送的单位有13个。各单位总结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其中资料较全、报送及时的单位有房改处、建筑业管理处、造价处、工程办、质量处、质量监督总站、招标办、交易处、监察执法大队、房地产勘查测绘所、廉租中心、安全设备处、权属处、安全鉴定所等。经过整理后将于近期将全部详细资料报送委领导和数据资源管理协调工作小组。
按照市政府对基础工作提出的“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效率高”的工作要求,我委已建立起报送行政管理数据的工作机制。该项工作基本形成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行政基础数据的固定报送方式。
隋主任在“指标体系数据及业务运行情况简报”上明确批示:“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评价,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机制带动基础工作上台阶。明确此项工作纳入干部业绩和处室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因此各单位在今后报送数据时要严格按照报送时间和要求进行报送,确保数据资源管理协调小组能够及时将资料整理、汇总,使此项工作机制能够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