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继续加大对我市房地产的监管力度,近日,已查实北京华风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并对4家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
这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中,北京华风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预售腾龙家园项目B10#楼商品房。之后,该公司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六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十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房山区建委已责令开发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共计3.4027万元罚款。
北京嘉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A地块北部非配套公建A栋项目、北京东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A型别墅等11项工程、北京晨谷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晨谷苑项目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责令开发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分别处以1-3万元罚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区(县)建委、房管局结合市场动向,不断加强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侵害购房者利益的问题的查处。目前,对房地产市场经常性检查已经成为市区两级房屋管理部门的常态性工作。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仔细查看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如果遇到类似问题也请及时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等途径进行投诉。
据了解,对上述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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