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新开工地铁8号线二期、9号线、10号线二期、轻轨亦庄线,实现地铁5号线通车试运营。
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土建、装修、设备安装均已完成,专机楼已投入使用,各分项工程已验收,总体工程年底由国家验收;国家大剧院已建成,完成试演出;首都图书馆二期暨北京方志馆工程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总包及监理招标。
环境整治:落实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建设规划,实施楼房平改坡工程,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做好胡同街巷整治,加快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截止11月30日已完成710栋平改坡改造工作。
保持房地产投资平稳增长:市建委配合市国土局、市规划委研究论证拟规划建设小区规模和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小区规模,并完成了《关于本市小区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报告》;对我市2002—2006年间出让住宅项目开发进展情况按整体未启动拆迁项目、拆迁滞留项目、部分未开工项目和开工未入市项目等四类情况进行调查清理。此项工作由市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规划委于5月底组织区县政府开展了出让住宅项目开发进展情况的调查清理工作,本次调查清理工作涉及除平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外的17个区县共计750个项目,总用地面积428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7943万平方米,经我委与各区县共同调查清理,于8月初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将调查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经陈刚副市长专题会研究,决定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建委、市规划委配合,继续对未开工出让项目进行清理,目前该项工作正由市国土局牵头进行,由市建委先前牵头进行的项目清理工作已完成;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建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测监管系统。
加强二手房市场监管:市建委委研究采取措施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已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工作,并已下发管理文件;已建立存量房交易信息平台,于7月1日实施存量房房源网上联机签约、备案工作;已会同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并由房地产中介协会制定了《房屋购买委托协议》和《房屋出售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批准下发了《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市建委印发了《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和销售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继续做好大型公建节能:建立2007年—2010年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库。市建委已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了本市2010年前拟实施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调查,建立了2007年—2010年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库;《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第二次建筑节能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且以建筑节能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各委办局;市建委于5月份和9月份分别组织了两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使用主要建材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和进行现场复试,是否本市淘汰和限制产品等;进行既有建筑节能管理示范工作。确定了朝阳和丰台区做为大型公建能耗计量、统计、审计的试点区;对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技术依托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1家技术依托单位和5家现场服务单位,联合市发改委对中标的6家监管体系依托和服务单位、45家能源审计试点单位能源工作负责人和各区县建委主管节能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能源审计导则培训,对各区县、各系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我委加强对建筑节能有关规定、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2007年5月23日,市建委报请市政府批准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建委等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订整治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健全了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查工作;2007年全市共立案实施检查497户,已检查结案408户,其中查处有问题企业315户,共计取得查补收入19180万元。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市共有常营、宋家庄、东坝、福临家园、豆花庄、苏家坨、清河龙岗、成寿寺二期、望园东里、房山长阳、储榆树、石门营、翠成、弘善家园、五道口、丰体时代、回龙观等21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开工246万平方米;西三旗、金顶街、造甲村、清河等7个两限房项目已实现开工,总建设规模312万平方米;在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项目中配建以及在门头沟西辛房集中建设廉租住房共32万平方米。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工作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区县已基本完成入户调查,正在进一步核实,落实补贴资金。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保护,继续推进6片文保区试点工作,城四区完成解危排险7132户,完成全年指标的118%。
完善物业管理法规: 2007年6月,市建委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的意见》;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已经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上网征求意见;业主大会成立和运作指导规则进入最后论证阶段;前期招投标备案、二、三级企业资质审批下放至区县、属地管理加强;处罚和处理了一批违规企业,物业纠纷处理建立了多层次解决机制。
强化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发布实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完毕,2007年底正式推行。《工程招投标投诉管理办法》已经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督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开始试行。招投标“一站式”办理接待大厅改造已经启动,实现招投标办理事项受理、审核、批准、告知四个环节的分开和相互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