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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地扬尘确保控制大气污染整治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06  浏览次数:

   

  根据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情况任务部署,市建委承担的具体工作为: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城市建设时,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努力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除工地车辆车轮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每周公布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理,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绝大多数施工工地坚持了扬尘污染各项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达到了所规定的环保标准,基本实现了“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 至截止2007年12月31日,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累计为246天,比前年多了5天,占全年365天的67.4%。按时完成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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