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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建委承办的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项目(共9项:主办3项,协办5项)
  2007-11-27

   

  (一)主办项目3项

  1、第35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出台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区县建委按照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三单式”的工作要求,对本地区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

  2、第44项: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建筑试点工作。按照《北京市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京建材[2006]1186号)规定,试点范围扩大到各远郊区县,计划建设600户以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水平达到65%节能标准、且达到本市抗震要求的农村示范住宅。启动农村既有住宅抗震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3、第94项:对构建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网络进行研究,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村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二)协办项目5项

  1、第36项: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帮助6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建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2、第40项: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指导编制完成各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指导编制500个村庄规划。启动全市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工作。初步建立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镇或规划编制指导和审查。完善全市农村地区建设规划管理机制。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政府法制办、各郊区县政府

  3、第51项: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督促各区县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对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的政策指导,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工作,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40万人,医疗保险惨保人数新增20万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财政局

  4、第56项:完善征地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积极研究完善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制度,加快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农民上楼的用地政策。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范围,完善审批制度,确保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建委

  5、第102项:完成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包括现场登记调查、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普查数据处理等项工作,2007年底前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通过农业普查逐步完善和研究建立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体系、农村城镇化进程监测体系、新农村建设进程监测体系和绿色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监测体系等4个监测体系。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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