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建筑市场重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1〕120号),11月2日至11月10日,市建材办会同各区县建委对本市部分在施建设工程建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2011年重点村回迁房及办理施工许可的在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建材的使用及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政策的落实情况;建材采购备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现场建材质量进行实物抽样检测。累计抽查工程37个(其中政策性住房项目14个),建筑面积共163.6万m2,检查发现7个工程存在违规行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并依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和《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183号) ,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记分处理,同时抽取施工现场建材实物样本58组,目前所抽取的样本正在检测中。
此次建材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以在施的政策性住房项目为重点,旨在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及时纠正各类违反本市建材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检查组的现场服务和指导,促进参建单位和人员建材使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纠违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建材采购备案、施工现场物资材料管理制度、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并向区县建委、施工现场发放了《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办事指南》、《北京散装水泥管理法规汇编》、《北京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政策30问》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