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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部门联动机制 提高建材监管水平 |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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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委领导对建材监管工作的要求,尽快对明年的工作进行思考和着手准备。近期,我办分别组织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为代表的建材监管部门和以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建材采购使用单位召开了两次会议。 会议期间,针对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建材质量现状,展开探讨和交流,对做好2010年建材监管工作形成了初步考虑: 一、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信息畅通。从《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的文件发布以后,在很多工作中,与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展开了联动,但仍有不足,有必要继续加强联动,建立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相关检测单位、施工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发挥合力作用。 二、在现有建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有侧重的加强监管工作。通过对建材采购、使用单位和材料检测部门的实际了解,本市结构性材料质量有保障,但部分功能性材料质量存在差距。在明年工作中,将有侧重、有区别的开展建材监管工作。在建材产品上,侧重于质量问题比较突出、隐患比较大的产品。在监管对象上,大型、骨干施工单位基本采用集团或分公司建材集中采购、定点配送的管理模式,所采购建材质量总体良好,监管重点应集中在建材管理措施相对薄弱的小企业、挂靠企业。 三、强化宣传服务指导,引导企业使用好材料。深入开展工作,加强建材供应企业的信息公示制度,告知建材采购、使用单位什么是好材料,有选择的使用符合“四节一环保”、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告知建材采购使用单位什么样的材料不能用,并及时公示存在产品质量隐患的高危建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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