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再次将为农村困难群众翻建维修旧房工作列入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项目,4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2007-2010年北京市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工作四年规划》。为保证此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迅速行动,4月22日三部门就召开了联席会议,重点部署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维修工作,并对京民救发[2009]181号(《关于做好2009年本市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维修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了宣贯。
会议强调: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维修工作中标准的执行和质量的保证;市、区两级财政局负责农村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维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市、区两级民政局负责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户数的确定。同时,会议要求: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委、局承担各自主责,在资金保障、户数确定和抗震节能标准等工作方面加强沟通,严格把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冯可梁、市民政局副局长聂志达、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慕彦及各区县建委、民政局、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