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试点经验,建材基金清缴审计工作将全面展开 2007年4月19日下午,市建材办与委综合经济处共同召开了“建材发展补充基金清缴审计试点工作会议”。 承担试点审计工作的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审计情况并提交了审计报告。此次试点审计工作,选择了未改制企业、已改制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指1998年停止收缴建材基金后成立的企业)三种类型。在审计过程中,三种类型的企业反映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一是未改制企业结构变化不大,沿革情况相对较稳定,有关建材基金的财务账目规范,已收未缴建材基金的记载比较清楚、资料比较完整,对已收未缴建材基金的审计是在与建材基金相关的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比较完整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已改制企业情况变化较大,历经了剥离重组、职工出资入股阶段以及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制过程,并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结构。由于上述原因,这类企业出现了有关建材发展基金的财务资料不齐全、账目不够完整,以及财务资料达到保存期限被销毁等情形。审计工作是对部分建材基金的财务账目及资料进行的。 三是新成立的企业,其本部不存在计提建材发展补充基金的事项,但在成立时吸收合并老企业的,可能带入已收未缴建材基金。因此对新成立企业中吸收合并进来、与建材基金计提有关的老企业进行建材基金审计。在审计中了解到,这些老企业存在着有关建材基金的财务账目及资料不完整、丢失的情况,检查范围受到限制。 会议对于上述试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全面开展审计工作时应把握的原则和尺度;对如何确认已收未缴建材发展基金的依据和办法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的格式和统计表格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和规定。 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做好全面铺开的计划安排;二是要分头召集区县建委、施工企业等代收缴单位开会,进行具体布置;三是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规定,认真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从五月起,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将陆续完成,对企业已收未缴建材基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将全面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