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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2009]31号文件相关事宜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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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2 |
建教协[2009]39号
各省市建设教育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精神,满足行业发展和企业的需求,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协会颁发证书的规范和统一,协会于2009年9月1日曾下发过《关于协会变更、规范、统一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目前,在此项工作操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声明如下: 1、有个别单位(如:北京银河智创教育科技中心)擅自对该文件进行篡改,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添加附件材料(虚设若干岗位,提高收费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协会《关于协会变更、规范、统一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2009]3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以中国建设教育网(www.ccen.com.cn)公布文件为准。 3、目前,协会未授权任何机构代表协会对外进行宣传工作,凡声称协会指定(委托)培训机构的说法均为违法行为。今后将在中国建设教育网上公布指定培训机构名单。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市建设厅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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